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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知识
管路铺设标准知识综合
录入时间: 2013-08-28

 

管路铺设标准知识

瓦斯抽放管路敷设标准

关键词:瓦斯抽放管路距离短平直巷道布置管径过渡节管径相匹配放水器高架管管径连接平缓过渡防腐蚀防雷措施

1.1  瓦斯抽放管路通过的巷道曲线段少、距离短,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小于50°。

1.2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宜沿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道内,在人行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与巷道壁的距离应满足检修要求;瓦斯抽放管件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m。

1.3瓦斯抽放管路的管径要统一,变径时必须设过渡节。

1.4 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间距一般为200m~300m,最大不超过500m)应设置放水器。

1.5瓦斯抽放干管应每隔500~1000m及在管路分岔处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

1.6 在倾斜巷道中,抽放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对28°以下的斜巷,间距一般取15m~20m。

1.7 瓦斯抽放管路跨越巷道两帮、或跨越巷道交叉口时,必须采取高架管方式穿过,不得影响所跨越巷道的通风、运输、行人和设备检修等。采取高架管时,其高度应尽可能接近所跨越巷道的顶板,且不得低于1.8m。瓦斯抽放管路过道时,必须设过道管,过道管必须采用相匹配的管径连接,连接时采用钢管等硬质材料的管道,特殊情况下,受某种客观条件限制确需使用软质材料的胶管时,必须使用带有加固钢丝的胶管,且必须采取防止管道破裂、变形、压扁、打死弯等措施。并采用相匹配的管径连接,且应平缓过渡。

1.8抽放管路不得与电压超过660v的电缆线铺设在巷道的同一侧,当现场施工中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措施。当与电压小于660v的电缆线铺设在同一侧时,必须与电缆线保持0.5m距离,而且电缆、管子必须固定结实、牢固。电缆线在管路上方时,电缆线必须每隔3m设一个固定点,瓦斯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交叉,否则必须设绝缘皮带阻隔。

1.9 抽放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腐蚀、防砸坏、防带电及防冻等措施。

1.10 通往井下的抽放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1.11瓦斯管路敷设与轨道外沿净间距不得小于0.5m。

1.12 本煤层瓦斯抽放主管路铺设标准:瓦斯抽放管进入采掘工作面后,要求吊挂在回采侧,主管路吊挂平直靠帮靠顶,若受现场条件影响,可做小范围调整,但是必须保证距底1.8~2.5m,工作面铺设的瓦斯抽放管必须保证随掘随铺,瓦斯抽放管末端与迎头最大距离不能超过30m。若采用炮掘,则要求瓦斯抽放管距迎头距离调整至50m。辅助管路低于钻孔高度,但距底板不小于0.3m。

1.13  采空区抽放管铺设标准:瓦斯抽放管进入采掘工作面后,要求吊挂在回采侧,若有本煤层抽放管,则与本煤层抽放管并排靠顶吊挂。吊挂过程中严禁改动本煤层抽放管位置;若没有本煤层抽放管,则吊挂平直靠帮靠顶。若受现场条件影响,可做小范围调整,但是必须保证距底1.8~2.5m,责任区队必须在回采前将采空区抽放管敷设到位。

瓦斯抽放主管路安装标准

瓦斯抽放管对接抽放管吊挂每根抽放管主管路铺设

2.1 每根瓦斯抽放管对接时,法兰盘上每个螺丝孔必须上满。

2.2 瓦斯抽放管吊挂时,必须采用直径9.3mm的镀锌钢丝绳,每根抽放管用一根钢丝绳吊挂,吊点不能固定在法兰盘上和抽放管中间,应设置在靠近法兰盘不超过0.5m位置,钢丝绳不允许吊挂在钢丝网上,必须吊挂在起吊环上,绳卡统一固定在抽放管正下方,多余的钢丝绳绕抽放管固定在抽放管背面。

2.3 在专用回风巷内,瓦斯抽放主管路铺设必须平直靠帮且距底不小于0.3m。

瓦斯抽放管路附属装置安装标准

瓦斯抽放管分岔口便于检修最低点放水器防爆装置除渣器配齐把手安装一个蝶阀

3.1 瓦斯抽放管在分岔口(在被分出去的支管上)必须安装蝶阀,阀门操作装置不得影响行人且便于检修。

3.2 瓦斯抽放管在低洼处和最低点必须增设放水器,放水器接入口必须在主管正下方。

3.3 瓦斯抽放管进入采掘工作面前依次安装防爆装置、孔板流量计、计量装置(主管流量测量装置)、除渣器。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测量。集中抽放钻场必须安装除渣器和放水器。

3.4放水器、集中抽放装置和除渣使用的球阀必须配齐把手,禁止多个球阀共用一个把手。

3.5瓦斯抽放管路进入采掘工作面后,每300~500m必须安装一个蝶阀。

瓦斯抽放管路编号管理标准

瓦斯抽放管编号管理采空区抽放主管回风巷分支标明管径流向

4.1 瓦斯抽放管必须编号管理,要求编号醒目,挂在每根抽放管正中间。

4.2 本煤层瓦斯抽放主管从泵站出口处开始,必须依次进行编号,与泵站连接的瓦斯抽放管为WS-1号(以后依次为WS-2、WS-3……)。

4.3 本煤层瓦斯抽放主管从回风巷分支出来进入采掘工作面后必须重新编号,蝶阀后第一节抽放管为wz-1号(以后依次为wz-2、wz-3……),编号必须保证随铺随编。

4.4采空区抽放主管从泵站出口处开始,必须依次进行编号,与泵站连接的瓦斯抽放管为WK-1号(以后依次为WK-2、WK-3……)。

4.5 采空区瓦斯抽放主管从回风巷分支出来进入采掘工作面后必须重新编号,蝶阀后第一节抽放管为wkz-1号(以后依次为wkz-2、wkz-3……),编号必须保证随铺随编。

4.6瓦斯抽放管路应标明管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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